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凤阳县中医院门诊预交金公示
根据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滁卫财〔2025〕59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对需缴纳门诊预交金的情形及标准进行公示。
注:
1.门诊预交金是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
2.公示的预交金收取额度为患者首次缴纳的最高限额,治疗期间将根据实际费用产生情况补收;
3.治疗结束后,如就诊卡内仍有余额,请及时办理退费。
公示如下:
序号 | 需缴纳门诊预交金情形 | 金额(元) |
1 | 急诊、急诊留观 | 1500 |
2 | 门诊、急诊手术 | 1400 |
3 | 老年人、行动不便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 | 1000 |
4 | 中医适宜治疗技术 | 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