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凤阳县大溪河镇卫生院屋面漏水维修项目(七次)邀请公告
凤阳县大溪河镇卫生院屋面漏水维修项目(七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阳县大溪河镇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大溪河镇卫生院屋面漏水维修项目(七次)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大溪河镇卫生院
3.工程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卫生院
4.工程内容规模: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5.工期:20日历天。
6.工程控制价:48328.88元 。
7.最高投标限价:48328.88元作为固定发包价。
8.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中医院行政楼3会议室。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凤阳县大溪河镇卫生院
地 址:凤阳县大溪河镇
联系人:毛主任
电 话:13855053443
代理机构: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蔡庄F2小区东门南侧35号
联系人:岳工
电 话:1380550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