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凤阳县中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凤阳县中医院(以下简称我院)拟对我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凤阳县中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二期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
2、招标人:凤阳县中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项目概算:5.8万元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采购需求:(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备案,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竣工环保验收技术服务,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验收监测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在生态环境部竣工验收平台公示备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履行期限:(1)合同签订具备验收条件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工作。(2)接业主通知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各项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或环保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信誉要求(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1084223882@qq.com且须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985500931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按前述要求递交材料的供应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凤阳县中医院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中医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3955066985
代理机构: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席工
联系方式:18963772506、19855009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