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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招 聘 公 告
发布时间:2018-09-15  点击数:3429  作者:admin
 招 聘 公 告

    为满足临床工作需要,经凤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院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凤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凤阳县中医院组织实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名额:护理岗位  人数10名。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1988年9月15日后);

5、全日制高中起点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入学的专科及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具有护士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18年9月15日起在凤阳县中医院网站(http://www.fyxzyy.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26日,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凤阳县中医院办公室。咨询电话: 18955060578 18705506678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8年度凤阳县中医院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二张。 

4、开考人数与岗位需求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需求数比例达不到2:1,则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45元/人,面试费80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9月28日携带报名缴费单到凤阳县中医院护理部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理论考试内容为护理学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00分钟,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考生可于理论考试当天18:00后登录中医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面试

按岗位需求人数1:2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人选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操作动手能力(护理操作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全日制本科学历的考生直接面试。

3、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及网站公示。

 4、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于面试当天18:00后在凤阳县中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中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

(六)递补

因体检出现缺额、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50-6721851   1395506110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解释权归凤阳县中医院。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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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中医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