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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刘府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9  点击数:3715  作者:admin
           经院研究同意,刘府镇中心卫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刘府医院本部2名,官沟分院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严把招聘质量关,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业务精的优秀人员选拔到工作岗位上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25日后出生)人员。

4、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资格证书(执业护士)人员。

三、招聘步骤和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笔试、成绩公布、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2、报名地点:刘府镇中心卫生院护理部办公室(纪永云),联系电话:13855037662.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护士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二)成绩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占60%。笔试内容:护理学相关基础。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占40%。

(三)成绩公布

全部考试结束后将在县中医院网站公布人员名单。

(四)考核

考核主要是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违反本次考试纪律的;

4、其它不宜招聘的。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卫计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院聘),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给予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刘府镇中心卫生院

2017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