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规范凤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收费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物价局审核同意,对凤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进行统一标准收费,公告期结束后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收费项目说明
救护车费 10元 /次 五公里内10元,超过五公里每公里加2元
院前急救费 40元 /次 必须有医生、护士随同出车并实施抢救方可收取
出诊费 10~15 /次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15元,主治医师及以下10元
急诊诊查费 5元
抢救费 5元 /小时 抢救不足6小时,不足1小时按1h收
氧气费 4元 /小时
心电监护 5元 /小时
急诊血糖 15元 /小时
肌肉注射 5元 /次
静脉注射 5元 /次
静脉输液 1元/组 加一组加1元
指脉氧 3元 /小时
心肺复苏术 150 元 /次
心电图检查 25 元 /次
无创辅助通气 12元 /次
气管插管术 60元 /次
特殊疾病护理 15元 /次
担架费 三楼以下15元,三楼以上每层加5元
救护车特需服务费 根据病人需要及要求双方协商制定
公告期2017年5月12日至5月22日,公告期内对收费标准有任何建议或意见请拨打凤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电话:120
特此公告
凤阳县120急救指挥中心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