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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6年滁州市凤阳县中医院中医类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3  点击数:3914  作者:admin

  2016年滁州市凤阳县中医院中医类别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医类别专业技术人员4名,岗位为:妇产科2名(限女性),临床专业2名(男女不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1、岗位学历要求: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者,可优先录用。
2、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其他要求:工作积极认真,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献身医疗事业的责任心,有较强的服务及沟通能力。

二、报名时间、地点

1、2016年10月15日至2016年10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00)。联系电话:6633009、18955061678、18075295592,联系人:许骏

2、报名地点:县中医院医务科(门诊楼三楼东侧)。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报名后统一参加体检。

四、面试、笔试内容

(一)招聘采取笔试(70%)、面试(30%)合成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

1.考试内容以中医专业知识为主。

(三)面试内容:

1、现场考核沟通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2、核实相关证书及学科基本掌握情况。

五、体检

拟聘人员经笔试、面试后,需经体检合格方可录用,体检由本院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我院对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上报县卫计委备案。

七、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录用后与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

2.招聘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结束后比照我院同类人员执行;

3、试用期三个月,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八、招聘全过程由凤阳县卫计委纪律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工作。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中医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凤阳县中医院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