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凤阳县中医院眼科和儿科小设备询价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一、询价采购情况说明
因临床检查业务需要,现采购一批眼科和儿科小设备,诚邀各供应商参与投标。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包,详见采购清单。
二、采购清单
标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一标包 | 直接检眼镜 | 1台 | 6500元 |
带状光检影镜 | 1台 | ||
镜片箱 | 1个 | ||
试镜架 | 1套 | ||
二标包 | 新生儿血氧饱和度检测仪 | 1台 | 22000元 |
新生儿经皮胆红素测定仪 | 1台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具体要求
1.所投产品要求为全新未使用;
2.提供产品分项报价及总价表1份(格式自拟);
3.质保期≥1年;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交采购人验收。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6.提供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包含投标公司及产品资质、报价表、响应参数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联系方式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胶装成册、密封。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要求
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组成询价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书进行评审。
1.★项为重要项,如不能实质性满足即作无效标处理。
2.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人。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且报价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通过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3.本项目设置报价最高上限:28500元(一标包:6500元;二标包:22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也无效。
六、报名时间、地点、邮寄地址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3日下午3:00截止(以收件时间为准)。
2.地点:凤阳县中医院行政楼二楼设备科
邮寄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58号凤阳县中医院医学工程部 马老师收 联系方式:18895668812 邮编:233100
特别提示:快递外包上要有寄件人公司名称、寄件人、电话、物品种类等信息。
3.最终解释权归凤阳县中医院。
附件:
凤阳县中医院
2022年8月16日